這學期跟我 TA 同一堂課的印度同學,今天告訴我一件慘事。他昨天晚上半夜二點很餓,因為他住的附近沒吃的,所以他搭地鐵(NYC MTA Subway)到比較熱鬧的地方去找 Deli 買東西吃。沒想到搭地鐵的時候被警察開單告發罰款美金五十塊。

據他轉述那時因為車廂都沒人,他就把腳抬起來放到座椅上。結果停靠在某一站時,三位 NYPD 警察同時進到車廂請他出來到月台一下。就說依規定不可以把腳抬到座椅上,所以要開單子告發,並要求出示 ID。他當時以為自己沒帶 ID,警察還說這樣必須帶回局裡偵訊。還好找了找終於找到 ID,最後是拿了一張罰單回家了事,金額是美金五十塊。

其實我之前就聽過搭地鐵有可能會被開罰單,不過我聽到的是,即使旁邊沒人,也不可以把包包放著佔據位置,這樣會被開罰。抬腳這個規定我倒是沒聽過。

不過好玩的是,在這個國家最自由的都市之一還有這種規定跟處罰真的很特別。為什麼呢?像在台灣,誰敢在老師上課時把腳抬起來,或是蹲在椅子上之類的。因為這在台灣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。在美國上課時抬腳到前面空的座位則是稀鬆平常,蹲在椅子上上課不只學生,連老師都有。所以這在美國是很常見的,也是普遍被接受的。同樣的行為搬到大眾捷運設施上,結果剛好相反。在台灣搭捷運這樣抬腳大概沒事,頂多有人覺得你沒禮貌。在美國紐約則是直接開罰再說。

下次有機會到紐約搭地鐵,記得正襟危坐,小心自己的包包或大衣是不是越界了。想抬腳回飯店再隨便抬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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